2021年11月21日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普世君王節堂區報告

2021年11月21日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普世君王節第1112期靈泉

 

2021年11月21日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普世君王節第1112期靈泉

[我是「阿耳法」和「敖默加」,那今在、昔在,及將來永在的,全能者上主天主,這樣說。(默1:8)

「你說的是,我是君王。我為此而生,我也為此而來到世界上,為給真理作證:凡屬於真理的,必聽從我的聲音。」(若18:37)

本主日是今個禮儀年最後一個主日,也是慶祝基督普世君王節日。在若望福音中,記述羅馬總督比拉多審問耶穌,關於猶太人和司祭長控告祂「自稱為猶太人的君王」(若19: 21),甚至「自充為天主子」( 若19: 7)的指控是否屬實,耶穌是否真是君王?

耶穌卻反問比拉多:「這話是你由自己說的,或是別人論我而對你說的?」(若18:34)祂想澄清比拉多是把祂當作政治性的君王或是猶太人領袖所稱宗教性的君王?

比拉多根本不在乎耶穌到底是誰,也不願管猶太人宗教的事,於是說是有關政治的事。耶稣便明白並承認自己的國是屬神性的國,祂來是為真理作證,即叫人認識天父。比拉多對耶稣所說的真理完全聽不入耳!

我們知道,耶穌不只是猶太人的君王,祂的王權和國度也不屬於這世界,祂的真理也同樣不屬於這世界。事實上,祂擁有君王絕對的尊榮和權威,但在世界上祂卻極其溫和,能夠同情人的弱點和苦難,並藉此給人展示天主最真實的面貌。這就是耶穌所作證的真理。

在基督普世君王節,我們的確是慶祝耶穌的偉大,慶祝基督真理的偉大:祂始終與我們同在,而且同在到底,不離不棄。無論世界充滿多大的惡勢力,耶穌總不離開我們;無論世界有多黑暗,耶穌仍在,且充滿光明,「黑暗決不能勝過祂」(若1: 5)。

耶穌最後證實說:「凡屬於真理的,必聽從我的聲音」(若18: 37)。願我們屬於基督的人,「有耳」聆聽耶穌真理的聲音,並願意跟隨祂,因著祂更邁向成全。

2021年11月14日常年期第三十三主日堂區報告

2021年11月14日常年期第三十三主日第1111期靈泉

 

2021年11月14日常年期第三十三主日第1111期靈泉

[天地要過去,但是,我的話決不會過去。(谷13:31)]

前幾晚偶然抬頭望天,被月亮旁邊一粒又大又閃亮的星星吸引,甚至拿起手機拍下,原來當晚是金星合月的天文景象,不禁讚美天主創造天地萬物的偉大。而今個主日的福音開端,耶穌說到太陽昏暗、月亮不再發光、星辰從天上墜下,就是人子帶著威能和光榮第二次來臨,正是達尼爾先知預言默西亞受苦難後,再來審判及救贖世人的景象。究竟我們信友是否有等候及作好準備這日子的來臨呢?

主耶穌基督清楚地啟示他會再來,是為我們信徒有了永生的保證,但那日子是未知之數。耶穌提醒我們要好好準備,因為我們已藉著他一次而永遠的祭獻,赦免了罪過,他也為我們毀滅了罪惡的勢力,使我們不要再做罪惡的奴隸。只要我們能繼續恪守天主的法律,將天主的法律寫在心頭上,放在肺腑裏,就會發自內心行動,行天主喜悅的事。更要充滿信德憑上主賜予永生的希望和賞報,使我們有力量不會向邪惡的勢力屈服,可以無畏無懼為信仰而任何付出,時刻努力實踐耶穌基督的教導,積極面對一切困苦,抱著希望及愉快的心情善渡現世的生活,好好準備迎接那日子那時刻的來臨。願我們都能做到保祿宗徒的教導:「將你們整個的神魂、靈魂和肉身,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來臨時,保持得無瑕可指」(得前5:23)。

 

2021年11月7日常年期第三十二主日堂區報告

2021年11月7日常年期第三十二主日第1110期靈泉

 

2021年11月7日常年期第三十二主日第1110期靈泉

主說:神貧的人是有福的,因為天國是他們的。(瑪5:3)

本主日的讀經記載耶穌最後一次入聖殿,最後一次在聖殿對群眾講話。由於這些談話都是耶穌主動發言,因此是耶穌所給予的教導。耶穌這次講話有點最後審判的味道,耶穌用真人為例,對虛偽與真誠、貪婪與慷慨之間作出嚴峻的審判。首先,耶穌審判經師,當然並非指所有經師。

經師是指研究法律的專家,是以色列亡國充軍後因需要而興起的一種職業。充軍後國亡君沒,唯有宗教使以色列人凝聚一起。因沒有了聖殿,只可以通過經師講解舊約法律,鼓勵人以天主法律作為生活的支柱,重燃國人對雅威的信仰,經師成為社會上受尊敬的一群,但也有人利用群眾的信任去攫取名利。

耶穌批評經師喜歡穿長袍遊行,在街上受人請安,在會堂裏、筵席上坐首席。是有人那麼陶醉於自己的身份,喜歡穿著長袍招搖過市。再者,當時經師甚受人尊敬,人們習慣見到他們敬禮問安,於是部份經師故意在公眾場所露面,以便接受別人敬禮,滿足自已出人頭地的快感。而在會堂、筵席等地方佔上座,更可增加自己的曝光率和知名度,就像現代人重視拍照時誰坐在主席兩旁一樣。 一個宗教性人物流於世俗名氣之爭,正是耶穌感到惋惜的原因。

耶穌進一步指出有些經師甚且吞沒寡婦的家產,而以長久的祈禱作掩飾,這些人必要遭受更嚴重的處罰。耶穌大概指經師妄用了寡婦對他們的信任。經師有本領使寡婦相信他們時常為其祈禱,令她們進入天國,因而樂意將財產委託其管理,甚至作餽贈,這是他們高明的地方。經師並非以權力強佔,而是令寡婦自動奉獻,即以天主為盾,掩飾自己的貪婪。

接下來耶穌坐在奉獻箱前,其審判味道更明顯。這次的對象是投錢進奉獻箱的人,其中不少是富人。耶穌特意稱讚一位只投了兩個小錢的窮寡婦,因為這寡婦由自己的不足中把全部的生活費都投上。耶穌批判經師虛偽,只為名利,但稱讚寡婦真誠慷慨、誠心事主。她真誠,不怕被人譏笑奉獻微薄;她慷慨,因為她把生活費也獻上了。耶穌就提醒門徒要像窮寡婦一樣,愛得真誠,愛得慷慨。

今天,耶穌也會看我們的奉獻,從奉獻來審判我們,希望我們都願意給天主一份真誠而又慷慨的奉獻。

 

 

 

2021年10月31日常年期第三十一主日堂區報告

2021年10月31日常年期第三十一主日第1109期靈泉

 

2021年10月31日常年期第三十一主日第1109期靈泉

[你應當全心愛上主,並愛近人如自己。]

這個主日的福音向我們提出一個很好的信仰問題:「一切誡命中,那一條是第一條呢?」所謂「第一條」,指的就是最重要的一條。

小時候,父母為了我們的好處,在教導我們時,總會提醒我們很多必須要做的和一些不要做的;但是,若果我們問父母那一樣是最重要,相信不同的父母或許會有不同的答案吧!

在信仰生活中,神父和身邊的前輩都會提示我們,亦通常都會引用這段聖經。耶穌所答的就是:「第一條是:以色列!你要聽!上主、我們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你應當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第二條是: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再沒有別的誡命,比這兩條更大的了。」

不是第一條嗎?為什麼要說第二條?愛天主不就已經足夠嗎?為何耶穌要提出第二條?愛天主不愛人,又有什麼不妥?

「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廢除法律或先知,我來不是為廢除,而是為成全。(瑪5:17)既然耶穌是來成全法律,他自然熟識以色列人的想法,但耶穌也是來成全法律,那麽祂便要進一步指出:如果愛天主,自然會愛人,愛人就是愛天主。

我們在日常生活裏,如果只是每個星期日到教堂參與彌撒,而不在每天都主動去愛身邊的人,活出基督徒的身份,結果就如經師所說的,我們只是獻上「全燔祭」,而最大的法律卻要求我們要超越獻上全燔祭,而是「愛近人如自己」,不要只說不做。

守十戒對以色列人來說,也許足夠,但對基督徒來說,愛天主並不上於在主日參與彌撒禮儀,也要求我們每天愛我們的近人。誰是我們的近人?慈善的撒瑪黎亞人的故事,已經教曉我們了。

2021年10月24日傳教節堂區報告

2021年10月24日傳教節第1108期靈泉

 

2021年10月24日傳教節第1108期靈泉

 你們往普天下去,向一切受造物,宣傳福音。(谷6:15)

 今天是傳教節主日,福音的主旨是宗徒們應「向一切受造物傳福音」。按「一切受造物」的意思是指全人類。凡相信福音的,就該受洗(若3: 5-8)。誰若不相信,將來必受永罰(若3:18)。凡有信仰的人,必要在自己身上,體驗到天主的全能(若14:12)。福音的作者舉出五種特恩,以表現天主如何特別照顧信徒,堅定他們所宣傳的福音:(1)驅逐魔鬼(谷3:15);(2)說新方言(宗2:4,11;10:46; 19:6);(3)手拿毒蛇,而不受害(宗28:3-6);(4)喝毒品而不受損;(5)給病人覆手,可使病人痊愈(宗28:8)等。

最後,主耶穌是以天主的全能被接升天(列下2:11),在那裏「坐在大能者(天主)的右邊」(谷14:62),而宗徒們卻應在世上執行耶穌的命令(谷16:15),但耶穌並不留下宗徒們在世獨自工作,衪自己要由天上協助他們,以聖蹟來證實他們所傳的福音是真理、是生命、是道路(希2:3-4)。這樣正實踐了衪的應許:「我同你們天天在一起,直到今世的終結」(瑪28:20),好讓信徒在教會內共同參與主所託付的福傳使命,直到今世的終結,即基督的再來。由於基督徒的傳教訓令,教會被天主派遣到萬民那裡,成為「普世救恩的聖事」,宣講基督的福音,使人藉著聖三之名的洗禮,分享三位一體天主的永恆的愛,以不同方式將所有人導向天主子民的合一與共融。

各位兄弟姊妹,在本主都讓我們一同思考,如何燃起自己的使徒熱忱與福傳使命,並以身作則見證福音。希望我們都能在工作、家庭、堂區生活及人際互動中,意識到基督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