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5日常年期第六主日1333期靈泉

 

2026年2月15日常年期第六主日1333期靈泉

「天主為愛他的人,所準備的,是眼所未見,耳所未聞,人心所未想到的。(格前2:9)」

耶穌對門徒說:「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廢除法律或先知,我來不是為廢除,而是為成全。」先知的預言在基督身上得到成全,法律的最終方向就是耶穌基督。梅瑟頒布的舊約法律「十誡」是道德生活的底線,但耶穌更加透過自己的言行把「十誡」原有的,真正的至善表露無遺,肯定天主誡命的永恆價值,滿全誡命真正的內在真諦。

耶穌鄭重告訴的言詞顯示他獨一無二的權威,他批評法利塞人和經師,主要是因為他們講一套做一套,自以為是懂得及遵守法律的規律規條,但他們動機不純正及選擇性地遵守法律,所以他們的義德是有欠缺的。耶穌用「我」字明確指出他天主性的權威,「卻」字更加有超越性,提醒我們要從外在的行動深化至內在的美德。

耶穌成全法律,也希望我們愛他的人,能懷着信德,領受聖神,有智慧地洞悉天主的深奧事理,懂得善用天主賜與的自由去選擇行善避惡,開放自己並接受天主的恩典,便會懂得遵守天主的誡命,尊重別人,保持心靈潔淨,度信實的生活,真正成為地上的鹽及世界的光,完成分施救恩的使命。

天主,求你開啟我的眼睛,明察你法律的奧妙。因為遵行上主法律的人,真有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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