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3日常年期第二十四主日 第1050期靈泉

2020年9月13日常年期第廿四主日第1050期靈泉

耶穌對伯多祿說:「我不是對你說:直到七次,而是到七十個七次。」 (瑪18:22)

上個主日,耶穌教導我們兄弟要互相規勸;本主日,主耶穌揭示基督徒的寬恕之道。

福音中伯多祿問耶穌若我的兄弟得罪了我,我寬恕他直到七次足夠嗎?(瑪18:21)主耶穌回答他不只七次,而是到七十個七次(瑪18:22)。按照猶太拉比的共識,一位弟兄如果犯重複的罪,可以饒恕他三次,但第四次就不得寬恕;伯多祿提出寬恕七次,覺得自己已很寬宏大量。主耶穌所說的「七十個七次」,表達的並不是寬恕次數的上限,而是要門徒超越舊約公義和法律的要求,無止盡地寬恕兄弟姊妹。在(瑪18:23-35),主耶穌設了一個比喻。天國好比一個君王,要與僕人結清債務。在這個比喻中,慈悲的天父正如同那一位主人,赦免了僕人極為龐大的債務(一萬塔冷通大約相當於現在一億美金),然而這一位僕人卻不懂得以相同的慈愛,去對待他的同伴。讀經一(德28:2)中說:「你要寬恕你近人的過錯;這樣,當你祈求時,你的罪惡也會得到赦免。」因此,我們唯有寬恕他人的過錯,才能向上主求赦罪之恩。讀經二(羅14:8-9)中,保祿宗徒說:「我們或者生,是為主而生,或者死,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生或死,都是屬於主。因為基督死而復生,正是為作生者和死者的主。」主耶穌以祂生命的代價,贖回了我們,使我們得以在恩寵和信仰中,享有自由和救恩。慈愛的天主樂於接納我們罪人,寬赦我們,遠超過我們背負的罪債;領受祂恩慈的我們,怎能依舊數算他人的罪過,甚至存心報復?心中欠缺憐憫,不能饒恕他人的人,不能宣稱自己是基督的門徒。無止盡的寬恕,是基督徒進入天國的門檻。

寬恕是天主照亮人心的臨在,在傷痛和感謝中體驗天主在我身上溫和的工作。讓我們都反思:我曾寬恕過他人嗎?寬恕會幫助我更認識自己並接納他人嗎?

Posted in 靈泉.